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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劳务资质代理,提供周到服务

价格:面议 2025-09-11 12:53:01 6507次浏览

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:

  (一)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;

  (二)有合法的企业名称;

  (三)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;

  (四)有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;

  (五)有必要的从业人员。

 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第八条。

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材料:

  (一)投资人签署的《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
  (二)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,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与原件一致);

  (三)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(申请设立前已经办理的)(原件1份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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