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范保管流程,限制接触范围 专人专管:指定责任心强、岗位稳定的专人(如行政主管、法务专员等)负责合同章的日常保管,明确保管人的职责与责任,避免多人接触或随意交接。 物理防护:将合同章存放在带锁的保险柜或专用抽屉中,钥匙 / 密码由保管人单独持有,非工作时间严禁随意放置。如需临时交接,需通过书面登记(如《印章交接记录表》)明确交接人、接收人、时间及用途,避免 “无记录流转”。 禁止带出:原则上合同章不得带出企业办公场所,确因特殊情况(如异地签约)需带出的,需经企业负责人书面审批,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,并全程监督使用,返回后立即归还并登记使用情况。
玉石(如翡翠、玛瑙等):玉石材质通透温润,具有独特的天然纹理和色泽(如绿色、红色、白色等),本身就具有较高的视觉辨识度。由于玉石硬度适中,刻制时能保留精细的字体细节,盖章后印记清晰,且玉石章的质感和光泽在视觉上极具独特性,容易与其他材质的印章区分。
刻制印章:审核通过后,刻章单位会根据规定的样式、尺寸和材质进行法人章刻制,刻制过程中会采用符合规定的工艺,以保证印章质量和性。
准备材料:通常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如果委托他人办理,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不同地区可能要求略有差异,如佛山地区还需要刻章申请书或委托书等。